苏州找二级建造师培训的机构中心
苏州二级建造师培训学校,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
《建筑法》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建筑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 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苏州二级建造师培训学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严 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常见的无资质承揽劳务分包工程是作为自然人的“包工头”,带领一部分农民工组成的施工队,与总承包企 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签订劳务合同,或者是通过层层转包、层层分包“垫底”火钳劳务合同。
企业申请办理资质违法行为
《建筑法》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苏州二级建造师培训学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 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警告,并依法处以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建筑业企业未安装规定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 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免费申请优路教育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