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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怎么样

来源:优路教育培训学校时间:2020-02-08

沈阳消防工程师培训学校怎么样 第十八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建立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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