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优路教育培训学校时间:2020-02-10
11.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单位应当是具备下列条件: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与行政机关和其他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方面的库,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级别:甲、乙两级;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除具备上述第297 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近3 年内代理中标金额3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 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金额在8 亿元以上;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20 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 人;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有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经验;注册资金不少于100 万元;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除具备上述第297 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近3 年内代理中标金额1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 个,或者代理招标的工程累计金额在3 亿元以上;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不少于10 人,其中具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2 人;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财会人员为本单位专职人员,其中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职称或者相应执业注册资格并有7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经验;注册资金不少于50 万元;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3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